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7月末,甘肃、四川等部分地区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和泥石流,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为了帮助灾区人民解燃眉之急、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根据省直工委《关于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川直委发〔2010〕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所开展向灾区困难群众捐助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助组织:
捐助活动由所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具体组织所属部门职工、学生开展捐助活动。
二、捐赠方式:
1.捐赠物品
主要捐赠新衣、新被等。由所统一送交成都市捐赠接收工作站。
2.捐款
各总支、支部将募集的捐款交党办,由党办汇总后统一交省慈善总会。
三、截止时间
捐款、捐物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上午11点30时。
四、要求
1.捐款、捐物由各总支、支部做好详细统计。捐赠物品整理打包后于30日上午送至所综合楼一楼指定地点。
2.各总支、支部在开展捐赠活动中,一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自愿的基础上接收捐赠。
党 办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