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实施五周年。为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在全所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国家信访局、科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所范围内开展《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本总支、支部的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条例》全文,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教育,努力做到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为我所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 《信访条例》全文
成都生物所党办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