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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野外考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0-05-31 作者 文章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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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夏季是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季节,也是我所野外科学考察工作较为集中的时期。为保障我所野外科学考察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野外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与防范知识培训,使本部门人员充分了解自然灾害和防灾避险有关知识,提高在发生灾害时的自救和施救能力。

二、各部门、各课题组应妥善做好野外工作安排,尽量避开在灾害频发季节进入事故多发地区进行野外考察。确因工作需要开展野外工作,应提前做好各项安全准备,制定各种情况下的安全防范预案及应急措施,对车况和后勤等无法保证的地区不得强行进入。

三、各部门负责人应知晓本部门人员进出自然灾害频发区的路线、目的地、预计进出时间、同行人员、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做好相关登记。

四、野外考察行前必须检查车辆保养状况,作好备用物资准备,确保行车安全。因工作需要租用所外车辆的,应租用有营运资质的车辆或租用所外同行单位有野外工作经历的车辆,并配有专职司机。

五、野外科学考察应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对讲机等)和GPS定位设备,野外考察人员应定时与所在部门、课题组保持联系,及时报告所在地区或方位。

六、野外上山收集实验数据、材料等应避免单独行动,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野外工作应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防止食物中毒和疾病发生。

八、各野外站(点)要及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制定灾害预警及应急预案;加强洪涝、滑坡等灾害易发点的检查和监控;按国家要求及时进行建筑物、变电设施和野外设施的防雷接地检测;加强变电设施、电器,特别加强大功率科研、生活电器的安全检测;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确保灭火器具合格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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