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
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等各项工作。
综合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