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向青海地震灾区捐助活动的通知》(川直工委〔2010〕50号)和成都分院的要求,为帮助地震灾区群众渡过难关,经研究,决定在我所开展向青海地震灾区捐助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党总支(支部)认真做好募捐活动的动员和部署,组织本总支(支部)的党员、职工、学生进行募捐。
二、捐赠活动时间:4月19日—4月27日。捐助活动以现金捐赠为主。请各总支(支部)于4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募集的捐款交至党办李琦处(综合楼406)。
三、募集的捐款汇总后,将由党办统一交至省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