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人教局转发的人事部文件《关于批准200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64号),我所李旭东研究员荣获国务院2004年度政府特殊津贴! 按照国家规定,向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并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