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通知
时间:2025-05-20
根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启动开展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计划选拔300名左右,其中基层人才专项10名左右、产业人才专项30名左右;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计划选拔450名左右,其中基层人才专项15名左右、产业人才专项45名左右。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带头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后备人选。
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入选国(省)博新计划(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本单位推荐名额限制,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二)推荐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文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s://rst.sc.gov.cn//rst/scsd14pxshjszcwjgk/2025/4/29/a1b2c66eba2d43c2aa005abaab7b74e5.shtml)
其中,带头人推荐人选应为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按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中国国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推荐方式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我所本批次有4位带头人推荐名额,5位后备人选推荐名额。
(二)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须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把关。
推荐程序分为部署推荐工作、各科研中心遴选推荐(5月下旬)、研究所评审推荐(六月上旬)、系统申报公示报出(六月中旬)环节。
请意向申报人填写附件简表,在5月25日前提交至所在科研中心,各中心评估意向申报人的基本条件、业绩、成果、贡献等情况,推荐至研究所。
(三)申报咨询
关于申报资格、往年入选情况、获推荐人员系统账户开通填报等事宜,欢迎联系人事人才处。
联系人:曹燕 caoyan@cib.ac.cn 028-82890108
人事人才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