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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17年度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项目和重点部署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6-06-24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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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院内发布了关于征集2017年度sts项目的通知,详情请见下文。我所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12:00,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和推荐清单请按XXX+项目名称发送至科技处1414。
 

  

 
  关于补充征集2017年度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项目和重点部署项目建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的实施和更好地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拟安排部署2017年度STS项目重点部署项目,现面向全院院属研究机构补充征集2017年度项目建议,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报送。   

  一、报送主体   

  报送主体为中科院院属科研机构,各主体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资质要求   

  每个单位限牵头报送2项,项目类别自选,2015年度项目征集时已提交的均已入库,不必再重复报送。   

  三、组织要求   

  1. STS项目原则上按征集建议的重点方向组织报送(见附件1),重点部署项目应对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相关重点专项报送。   

  2.强调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STS项目主要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能源结构优化、制造业转型升级、城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工程提供科技支撑;重点部署项目主要为国家拟启动的重点研发专项作培育。   

  3.鼓励跨单位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所联合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议。   

  4.项目建议书应针对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需求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科技服务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需要解决技术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并如实反映与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的合作情况以及已有资源集成情况(包括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系)等内容   

  5.本次征集项目不设定预算控制额度,报送单位应根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本次提出的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主要依据。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应按要求从ARP系统的“STS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和《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3),并将纸质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邮寄至科技促进发展局。      网上填报:请于2016710日前,完成建议项目的网上填报,填报方式详见ARP系统内的填报说明。

附件:1. 2017年度STS项目重点方向

      2. 项目建议书模板

      3. 项目推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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