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指导教师备案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为保证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的准确性及2017年招生资格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新增导师)和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均需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工作。未进行备案的导师,将不能进入下一年度研究生的正常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需通过教师管理系统维护相关信息。网上信息维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导师维护阶段;第二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三阶段为教务部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1。
2.新增导师的资格申请可与该导师的年度招生申请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所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导师填写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四阶段为教务部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2。
3.硕导转博导资格及博导招生资格的申请。网上申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所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导师填写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四阶段为教务部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2。
4.报送《待备案导师汇总表》
在完成资格审核、审批意见后,请教育干部在教师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待备案导师汇总表》上报教务部。
5. 工作时限
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6. 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招生导师信息维护的工作流程(附件1和附件2)、教师系统使用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可从教师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中下载查看。
研究生部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