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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深圳高交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5-07-29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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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有关单位: 

  深圳高交会(全称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作为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科技类展会和我国高新技术领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我院面向社会展示的重要平台。第十七届深圳高交会将于201511月在深圳市举行,我院将组团参加本届大会。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目前我院院属单位“十二五”规划验收工作已经完成。为系统展示我院“十二五”的科技创新成就,本届高交会将由前沿科学与教育局、重大科技任务局、科技促进发展局、科学传播局在院内联合征集参展项目。请各单位高度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参加此次展会,充分利用该平台,将国民经济主战场实际科技需求与我院科研工作有机结合,力求将全院最新的应用类创新成果系统地展示给观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1116-21 

  二、会议地点 

  深圳会展中心 

  三、会议主题 

  创新创业,跨界融合 

  四、参展要求 

  (一)参展项目范围 

  根据第十七届深圳高交会的“创新创业,跨界融合”的展示主题,并结合我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的重点部署,围绕院“十二五”期间完成的重大成果,重点拟从全院评定的100个优秀重大突破项目以及100个优秀重点培育项目中遴选部分精品参加展出。同时也包括院机关相关部门业务范围内其它推荐的重大突破和培育方向,在高交会上集中展示。 

  (二)遴选项目要求 

  1.服务于国民经济主战场。 

  2.能代表我院科技水平。 

  3.参展项目要便于展示,以展品和实物模型为主,配以图文简介;展品和实物模型尽可能可互动,文字表述要求使用通俗化语言,便于理解和阅读。 

  4.参展项目不得涉密。 

  五、注意事项 

  (一)会务接待 

  按照惯例,本届高交会的会务接待工作仍由广州分院承办,相关事宜可直接与广州分院联系;对于广州分院的会务安排,请各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二)经费安排 

  1.中科院展区统一特装布展。参展摊位费、布展费以及展会结束后参展样品(实物)的回运费用由广州分院统筹解决。 

  2.参展人员前往深圳的往返交通费自理;由于会展期间深圳各大酒店价格上升并可能超出中科院的报账标准,因此参展代表在会展期间的食宿费用(食宿费350/天)按中科院财务规定由各单位自付,超支部分由广州分院统筹解决。 

  3.展品(实物)运达深圳后的保管费用,参展代表到达深圳后的接送机(站),会展期间往返展场与酒店间的交通,以及会展现场的午餐等均由广州分院统筹解决。 

  (三)提交材料 

  请各参展单位按《深圳高交会中科院参展情况登记表》(附件1)、《深圳高交会参展样品及音像资料登记表》(附件2)的要求,于820日之前,将材料同时报院机关相关业务局联系人及广州分院联系人。如已有展品和实物模型,请提供具体尺寸及照片;如没有,请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尺寸、图片等)。根据组委会要求,参展项目如有获奖证书以及专利、技术所有权证书的,请予注明。 

  《深圳高交会中科院参展情况登记表》、《深圳高交会参展样品及音像资料登记表》可以到广州分院网站(www.gzb.ac.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前沿科学与教育局:综合处  王娟   

  010-6859733915010768019  wangjuan@cashq.ac.cn 

  重大科技任务局:综合处  叶海华   

  010-68597216130200006131 yhh@cashq.ac.cn 

  科技促进发展局:科技合作处  王兵   

  010-6859725213521097063  wangbing@cashq.ac.cn 

  科学传播局:科普与出版处王曼    

  010-6859759613488761741  wangman@cashq.ac.cn 

  会务接待联系人:广州分院徐志敏    

  13802951010   xuzm@gzb.ac.cn 

  附件:1.深圳高交会中科院参展情况登记表 

  2.深圳高交会参展样品及音像资料登记表 

    

  科学传播局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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