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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15年度院科研装备研制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5-05-25 作者: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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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发,支撑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我院将开展科研装备研制“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同时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装备自主研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十三五”科研装备研制规划需求调研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我院科研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工作,条财局将组织开展仪器设备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前期调研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前期工作基础,并结合四类机构分类改革提出仪器设备研制需求,完成仪器设备研制项目执行和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1)。 

  二、2015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请 

  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应有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实验装置或样机。2015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报,申请时要明确提出申请项目的类别。主要包括: 

  (一)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同时又能够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青年人才类。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周岁及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院科研装备研制工作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单独组织、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三)联合申报类。强调项目策划,鼓励需求与技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项目由仪器设备研发一方研制,所研制的设备使用权归需求提出一方所有。 

  (四)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两年),且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并有进一步装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持续支持有助于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此类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研制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已有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和职能部门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统一组织本单位院级研制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所内评选、论证等工作,对推荐项目的技术方案、验收指标等进行严格把关。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确保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 

  本年度继续严格实行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限项情况如下:在职人员1000人以下的单位限申报3;在职人员不少于1000人的单位限申报4项(附件2);中国科技大学、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限申报5项。项目申报类别不受限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仪器设备研制项目执行和需求情况调查表”:61516:00之前将电子版,以“仪器设备研制项目执行和需求情况调查表-**研究所”为邮件题名,发送至zbc@cashq.ac.cn;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一份同时报送条财局科技条件处(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邮编100864); 

  2.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61516:00之前通过ARP系统科研条件模块上报《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请见附件3),未按时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一份签字盖章的《实施方案》和《申请研制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网上申报截止后三日内报送至条财局科技条件处(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邮编100864)。 

  联系人:刘振宇、姜言彬 

    话:010-68597318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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