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目前,我所工作园区2014年全年度房屋、电等有关费用的分摊工作已经完成。请在11月18日-20日时间内,到综合楼104室彭莉处签字确认本部门所产生的费用,以便及时上报财务处。
综合办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