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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成都生物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 2009-08-15 作者: 文章来源: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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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所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之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9]17号)精神和中国科学院党组的部署,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所的优良传统。在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和科教兴国战略的新形势下,我所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2、坚持以实现我所科技创新目标,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为中心,保障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于安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注意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4、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我们倡导的思想道德原则融于科学有效的管理之中;

   5、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6、坚持所党委统一领导,形成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问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分工

   1、所党委对我所的思想政治工作负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所长为重要责任人。书记、所长对副职所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直接责任。所级班于成员和所党委委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问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2、所属各党支部(党总支)对所涉及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支委按照分工,负起责任。

   3、主持工作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与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道,切实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4、党委办公室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

   5、所工会、共青团、女职工委员会等群团组织,要在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组织指导下,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条 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内容

   1、所党委的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我所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我所科研创新任务的完成;

   2)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确立研究所发展的基本原则,掌握研究所发展的政治方向;

   3)分析国内外形势,分析研究所内外形势和面临的机遇与挑城,进行形势教育和思想引导,促进研究所转变观念,解放思想;

   4)落实理论武装任务,组织我所领导班子、所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我所中层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其思想党悟和认识;

   5)有计划地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围绕我所的中心任务和深化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中层干部为重点的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讨论、分析、研究我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并定期与行政领导一道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

   7)负责做好突发性事件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8)加强对各党支部(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2、各党支部(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所党委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的各项部署、要求;

   2)紧紧围绕我所及本部问的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和部门行政负责人一道,经常分析所在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动态,及时向所党委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现不稳定回素或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注意疏导干部职工中的思想矛盾,反映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第五条 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考核

   1、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作为每年一次对党的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对所党委和所务委员会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纳入所领导班于及所党委成员个人的年终考核之中。

   2、所党委不定期抽查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检查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列入“创先争优”评比条件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中。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纳入党支部书记和部问行政负责人的年终考核之中。

   3、对于因思想政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问题或影响我所工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第六条 所党委、党支部和所领导、中层干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中心任务紧紧结合,防止出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脱节情况。要注意经常分析和研究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对一些具有倾向性的问题要有敏锐性,力求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力求在本部问范围内解决问题。

   第七条 要注意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贡任制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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